问题 | 土地证和国土证的区别 |
释义 | 法律分析: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国土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 一、颁发土地证属于行政许可吗 颁发土地证属于行政确认。土地证是由地方人民政府颁发的,证明持证人对一定面积的土地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书面文件,是持证人享有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法律凭证。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全民所有制单位及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 二、土地使用权类型怎么定义的 土地使用权类型定义为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 三、产权到期续费多少钱 有关产权到期后的续费标准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续费按当时的百分之一百分之十来增收(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补的费用最多不会超过5位数。根据规划需要,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国家是国有土地的所有者,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相对独立的财产权,它只是以通过出让的方式,在一定年期内由国家让渡于土地使用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八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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