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遗嘱法》规定,遗嘱应当由立遗嘱人亲笔签名或者指定代笔签名。遗嘱印章代替签名是否有效,要看具体情况。如果立遗嘱人已故或者无法亲笔签名,可以使用印章代替签名。但是,印章代替签名需要符合相关规定,如印章应当由立遗嘱人本人制作或者委托第三方制作,并在遗嘱上注明印章使用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法律依据: 1.《遗嘱法》第十七条规定:遗嘱应当由立遗嘱人亲笔签名或者指定代笔签名。 2.《遗嘱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遗嘱的签名应当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签名可以采用亲笔签名或者代笔签名。代笔签名时,应当由立遗嘱人亲自指定代笔人,或者由立遗嘱人亲自口述遗嘱,由代笔人代为书写,并在立遗嘱人亲笔签名或者代笔签名的下方注明代笔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3.《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印章是单位和个人证明身份和确认意思表示的工具。印章应当由印章持有人掌管,不得借用、转让或者委托他人使用。 4.《印章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印章应当由印章持有人或者其委托的单位制作或者委托印章制作单位制作,并应当注明印章使用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