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村干部绝大部分是没有编制的,可能有编制的,只有村支部书记。因为村书记,可以由上级党委提名,参加支部选举。指定的人选,如果本身是有编制的,任村支书后,其身份是保持不变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十六条 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罢免的理由。 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村民可以对违法违纪的村干部依法提出启动罢免程序,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应该依法指导开好罢免会议,保护村民的罢免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