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为了实现在建设、开发的同时尽可能减少碳排放,北京建筑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已做成了1套《海淀区北部地区低碳生态建设实行方案》。在方案中,设计单位已就翠湖科技园、永丰产业基地、永丰新材料功能区、中关村软件园等进行了评价,争取在新增建筑后尽可能下降乃至减少全部区域的碳排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第四条 国家实行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和小城市的方针,促进生产力和人口的合理布局。 大城市是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五十万以上的城市。 中等市是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二十万以上,不满五十万的城市。 小城市是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不满二十万的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