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人借款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罪 |
释义 | 公司法人借款是否属于挪用,要看该笔资金的实际用途。如果该笔借款,确实用于公司业务,而且借款没有及时还上,是因为发票没有及时报账,获其他合理原因,资金并没有为其个人使用,或者转借,则此种情况不构成挪用资金。如果借款只是一个名义,并未用于公司业务,则属于典型的挪用资金罪。 一、证明离婚时对方造假债务的方式有哪些 证明离婚时对方造假债务的方式如下: 1、在诉讼中,如果只有借据,债权人不出庭作证,借据一般不予认可; 2、从借款时间的错误来说明借款的虚假性,或者根本没有必要使用借款来达到拒绝承认债务的目的; 3、找到债务的债权人要求说明债务形成的来龙去脉。虚假债权人编造的原因大多是对方因公司经营需要借款等。如果拿不到资金来源的证据,就不能承认; 4、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贷款用于家庭生活需要,只能算作对方的个人债务,不能由配偶承担。 二、夫妻共同债务如何举证 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举债务问题,谁主张谁举证:1、以双方共同名义出具借据,或以双方共同名义进行求借,不管该借款怎么使用(除出借人明知借款是用以诸如赌博、贩毒等非法活动外)即是用于一方个人使用,还是用于双方共同使用,均应认定为共同债务。2、借时确系以一方个人名义所借,但所借款项确系用于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只要对方承认之或债权人能够证明之即应认定为共同债务。3、借时系以双方共同名义所借,且言称用以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但借后确系用于一方个人使用,在没有向债权人声明并经同意或未经债权人追认的情况下,属擅自改变借款用途的情形,此擅自行为对债权人无效,该借款仍应认定为共同债务。4、借时是一方个人所借,且言明此款系其个人使用,借后确系为借款的一方个人使用,该借款应认定为借款方的个人债务。5、一方的借款,借时言明系自己个人使用,借后实际由对方个人使用,该借款仍应认定为借款一方的个人债务。对债权人来说,借款的一方负有绝对偿还的责任,不涉及夫妻的另一方。当然,这在其夫妻两方之间便形成了一种债的关系,此可在其两方内部得以调节。 三、挪用公司资金罪立案标准最新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挪用资金罪主要指的是利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擅自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或是借贷给他人的行为。该罪名的立案标准主要从构成要件上进行规定,首先要挪用资金罪要立案犯罪主体只能是公司、企业或是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其挪用的金额也是立案标准,需要挪用资金金额过大超过3月未还或是用于营利活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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