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的效力 |
释义 | 法律分析: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的效力如下: 1、立遗嘱的当事人需要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且当事人立下遗嘱是对于自己意思的深圳市表达,并没有收到外力干扰等等,对于当事人真实意思下合法处理自己财产的,就具有法律效力; 2、公证遗嘱能够有效地确认遗嘱指定受益人的遗产继承人身份,而排除其他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从而有效实现遗嘱人对身后事务及财产的处置意愿。 一、自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的条件: 1、遗嘱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3、意思表示真实; 4、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 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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