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公司合并?有什么特征? |
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合并的特征是: 1、公司合并是两个以上公司的共同法律行为,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 2、因公司合并而解散的无需清算即可注销; 3、公司合并依照合并各方的意志进行。 一、公司合并分立要清算吗 公司合并分立并不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因此,公司合并或者分立时,不需要进行清算。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只需有各方协议,以及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再按时通知债权人即可,并不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只有在公司解散时,才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二、新设合并是什么 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合并后,设立新公司,参与合并的原公司属于被淘汰的公司合并。新设合并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新公司通过资金购买参与合并的部分资产或股份,参与合并的股东丧失股东资格,其余股东持有新公司发行的股份,成为新公司的股东;新公司发行新股,消失的股份可以转化为新公司,成为新公司的股东。在新设合并中,新成立的公司有新的公司名称,但总结并承担所有消失公司的资产和负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三、公司合并债务如何承担 公司合并后合并公司各方的债权、债务,都会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来进行偿还。但是拒绝偿还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是不能进行合并的,公司合并是指未经清算程序将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为一个公司的行为。公司在进行合并时,由合并各方来签订合并协议,并且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清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