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商洛外国人旅行证签发受理条件有哪些 前往我省非对外国人开放地区旅行的外国人 二、商洛外国人旅行证签发办理材料 1.外国人去非开放地区审批表 2.有效护照及停(居)留证件 3.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4.接待单位接待计划及旅行安排 5.外国人旅行申请表 三、商洛外国人旅行证签发办理费用 收费标准:50元/人次。 收费依据:《公安部关于调整外国人签证、证件收费标准的通知》(公通字[1996]89号)公安部、财政部《关于公安出入境证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99号) 四、商洛外国人旅行证签发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6月30日主席令第57号) 第四条:公安部、外交部可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委托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受理外国人入境、停留居留申请。 第四十四条:未经批准,外国人不得进入限制外国人进入的区域。《陕西省非开放地区外国人旅行管理规定》第四条:外国人到我省非开放地区旅行,须由接待单位按下列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1、申报接待计划,经主管行政部门审查同意; 2、持接待计划向省公安厅提出申请,并报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和省军区审查批准; 3、持批件和外国人有效身份证件,向省公安厅申请办理旅行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