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08年的离婚判决书找不到了能让别人拿着我的身份证去复印吗? |
释义 | 离婚判决书丢了,不可以让别人拿本人身份证去补办。居民离婚相关的证件丢失,是需要本人带上相关的资料到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咨询补办的,由于涉及到公民的婚姻情况,无法他人代为补办。 那么,对于离婚判决书怎么补办? 1、离婚判决书丢失后,可以持身份证到审理你离婚案件的法院档案室复印离婚判决书并加盖法院公章。 2、离婚判决书的复印件与原件的作用是一样的。 3、然后带上离婚判决书、身份证、户口本即可办结婚登记。 离婚判决书有哪些内容? 民事(离婚)判决是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审理完结时,查明并认定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行使国家审判权,对案件中的实体问题作出权威性判定。 人民法院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和执行力。除了人民法院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撤销判决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撤销。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有关单位和个人,也有义务协助判决的执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强制执行判决。拒绝执行判决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行为人采取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抗拒执行判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可以从不同的角度作不同的分类,按照人民法院的审级制度,可以把判决分为一审判决、二审判决和再审判决。按照判决所解决的案件的性质,可以把判决分为确认判决、给付判决和变更判决。按照案件审理的结果,可以分为全部判决和部分判决。按照当事人到庭的情况,可以分为对席判决和缺席判决。 民事判决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2、判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依据; 3、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4、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以上就是关于上述问题的回答,离婚判决书丢了,不可以让别人拿本人身份证去补办。你清楚了吗?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