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就意味着婚姻已经走到了尽头,一般财产分割后,双方就要按照协议来执行。那么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在多久期限内可以执行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民法总则》对公民可在多长的期限内申请人民法院对离婚案件财产分割进行强制执行的问题作出了规定。《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民法总则》规定: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根据以上规定,如果离婚夫妻一方不在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分割财产的义务,另一方必须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两年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当事人在此期间内有请求另一方当事人履行义务的,该申请期限重新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