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按照拍卖价格是否公开,可以划分为 |
释义 | 公开拍卖和密封递价拍卖。其中公开拍卖又分为增价拍卖与减价拍卖。 1、公开拍卖 (1)增价拍卖。 增价拍卖,也称买方叫价拍卖。这是最常用的一种拍卖方式。拍卖时,由拍卖人(auctioner)提出一批货物,宣布预定的最低价格,估价后由竞买者(bidder)相继叫价,竞相加价,有时规定每次加价的金额额度,直到拍卖人认为无人再出更高的人。 (2)减价拍卖。 荷兰式拍卖(Dutch Auction)是一种特殊的拍卖形式。亦称“减价拍卖”,它是指拍卖标的的竞价由高到低依次递减直到第一个竞买人应价(达到或超过底价)时击槌成交的一种拍卖。 减价式拍卖通常从非常高的价格开始,高的程度有时没有人竞价,这时,价格就以事先确走的数量下降,直到有竞买人愿意接受为止。在减价式拍卖中,第一个实际的竞价常常是最后的竞价。那么,从何谈起这里有竞买人之间激烈的竞争呢?这里确实有竞争是勿庸质疑的,虽然仅仅只有一个竞价,但是这个仅有的竞价是对预期的一种直接反应,如果自己不出价,那么别人就会出价从而失去物品。 2、密封递价拍卖 密封递价拍卖,密封递价(sealed bids;closes bids)拍卖又称招标式拍卖。 采用这种方法时,先由拍卖人公布每批商品的具体情况和拍卖条件等,然后由各习方在规定时间内将自己的出价密封递交拍卖人,以供拍卖人进行审查比交,决定将该货物卖给哪一个竞买者。 这种方法不是公开竞买,拍卖人有时要考虑除价格以外的其他因素。有些国家的政府或海关在处理库存物资或没收货物时往往采用这种拍卖方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第三条 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第四条 拍卖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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