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首付款缴纳时间是什么时候? |
释义 | 购房人在签订认购协议书后15天内缴纳首期房款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认购协议作废。根据相关法律解释,如果出卖人原因导致买受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出卖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或损失数额难以确定,可按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算逾期贷款利息。 法律分析 签订“认购协议书”后15天内。一般,购房人缴纳定金认购开发商的房子,并签订“认购协议书”后15天内缴纳首期房款,同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认购协议也就作废了。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拓展延伸 首付款支付截止日期是多久? 首付款支付截止日期通常是根据具体合同约定而定,可能会因不同情况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购房合同中会明确规定首付款的支付截止日期,购房者需要在该日期之前完成首付款的支付。这个截止日期通常是根据双方协商达成的,以确保购房者能够按时支付首付款并履行合同义务。建议购房者在签署合同后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与开发商或卖方确认具体的首付款支付截止日期。如果购房者无法按时支付首付款,可能会面临违约责任或其他法律后果。因此,请购房者务必按时支付首付款,以避免可能的法律纠纷或经济损失。 结语 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如果出卖人原因导致买受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出卖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损失数额难以确定,可以按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购房者应在购房合同约定的首付款支付截止日期前完成支付,以避免违约责任和法律纠纷。建议购房者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确保按时支付首付款,以保障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章 交付 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 广告与合同 第二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八条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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