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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业主如果欠缴供暖费供暖公司能中断供暖吗
释义
    法律分析:由于供热服务的公益性,供暖合同的特殊性质决定了供暖方和取暖方不能单方行使终止权。
    供热单位应持续整体供热,在采暖方欠费时,供暖方不能随意推迟、中止供热或者提前结束供热。
    在业主未按期缴纳供暖费时,供热单位需要催告业主在合理期限内缴纳。
    如果过了合理期限仍未缴纳,供热单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业主缴纳,而不能随意中断供暖。
    如业主恶意拒绝缴纳供暖费,供热单位经市政管理机关批准以后,才可对其停止供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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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20:4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