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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仓储合同是否生效
释义
    一、仓储合同是否生效
    仓储合同是生效的。仓储合同是一种诺成合同,也称为不要物合同,即双方同意即可成立并生效的合同。仓储合同是不要式的合同,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诺成的形式。无论采取何种形式,只要符合相关法律依据对合同成立的要求,合同就可成立,不一定要把仓库的交付作为合同成立的必备要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仓储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仓储合同的特征如下:
    1、仓库营业人须为有仓储设备并专事仓储保管业务的人;
    2、仓储合同的标的是仓储服务行为,仓储合同的标的物是仓储物。仓储物为动产,不包括不动产,包括种类物和特定物;
    3、仓储合同为诺成合同。仓储合同自成立时起生效;
    4、仓储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不要式合同;
    5、仓单是仓储合同的重要特征。存货方主张货物已交付或行使返还请求权以仓单为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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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7:3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