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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网络公司未尽善良管理人义务败诉博客第一案
释义
    11月23日,备受关注的“中国博客第一案”终审落槌,江苏省南京市中级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此,这起历时一年的“网络博客案”落下帷幕。
    据检察日报报道,2005年11月初,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陈堂发以名誉权受侵犯为由,将中国博客网站告上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因网站非适格的被告,陈堂发撤诉后又重新将网站的主办单位杭州博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告上法院。引发诉讼的起因缘自中国博客网用户“K007”在自己名曰“长套袜”的博客上,刊发了一篇《烂人烂教材》的网络日志,辱骂陈堂发“是猥琐人”、“简直就是流氓”。陈堂发发现这篇博客日志后,致电中国博客网要求删帖,但网站方面却要他提供能证明自己身份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删帖。因双方观点相左,那篇涉嫌侵权的博客日志便长时间被保留,直到引发诉讼日志才被删除。
    鼓楼区法院审理认为,《烂人烂教材》因存在侮辱原告的内容构成有害信息,原告当初电话通知被告删除信息,可以认定被告此时已经发现有害信息,其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采取措施停止有害信息的传播。但被告仅仅要求原告提供身份证明而不采取任何措施,未尽到“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院于今年8月2日一审判决杭州博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中国博客网首页向原告陈堂发刊登致歉声明;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0元。一审宣判后,被告不服提起上诉。南京市中级法院经审理,于11月23日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悉,此案是首起进入公众视野的博客侵权纠纷案,故被众多媒体称为“中国博客第一案”。
    一、什么是网络遗产继承
    网络遗产内容:网络遗产包括电子邮箱,网上店铺、Q币甚至还有成千上万的博客、网文等一切都是虚拟的网络物品。随着人们对互联网的依存度越来越高,许多虚拟世界里的问题也越来越现实化,网络遗产就是其中之一。网络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的网络权益和财产,也叫数字遗产。据最新调查结果,我国有即时通讯用户3.9亿,博客用户3.1亿,社交网站用户2.3亿,微博用户1.9亿。这些用户去逝后,他们在网络上留下的点点滴滴是当做遗产被亲人继承,还是湮灭在互联网的海洋里,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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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6: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