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刑事拘留37天,包括周末节假日。一般被刑事拘留的时间是三天,有特殊情况的,可延长一至四天,而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捕的时间可延长至三十天。上述期限包括周末的节假日。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