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刑拘时间批捕方面要求是什么样的 1、批捕方面对刑拘时间的要求是: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从拘留到批捕时间是多久 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后,从拘留到逮捕,有不同的时间规定: 如果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3日内向检察院提请,特殊情况可延长1-4日,检察院要在7日内决定是否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