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教师资格证丢失后的补办流程: 1、个人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补办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 2、本人档案中存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 3、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内容包括:姓名、教师资格证号等)。 4、小二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1张。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变更的,需发证机构或户籍管理机构出据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三十三条 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三十四条 国家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教师的工资报酬、福利待遇,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五条 国家实行教师资格、职务、聘任制度,通过考核、奖励、培养和培训,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第三十六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管理人员,实行教育职员制度。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教学辅助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