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户主死亡应变更户主顺序。通常情况下,户主按照户口簿的排列顺序变更。申请家庭户变更户主的,一般需提交以下材料:1、居民户口簿;2、新户主居民身份证;3、现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4、房产证或有效凭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