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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表弟被车门夹到了手,公交车车门夹伤属于交通事故吗
释义
    公交车门夹伤乘客,保险公司可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保险公司应赔偿被保险机动车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然而,如果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将不予赔偿。
    法律分析
    公交车门夹伤乘客,一般是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的,被保险机动车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拓展延伸
    公交车车门夹伤责任归属及赔偿问题解析
    公交车车门夹伤属于交通事故,责任归属及赔偿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来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交车公司作为运营者,应承担一定的责任。首先,需考虑公交车司机是否存在过失,如未按规定操作车门或未及时警示乘客。其次,需考虑乘客是否存在过失,如未按规定站立位置或未注意安全。如果司机或乘客存在过失,责任可能会分摊。赔偿问题需综合考虑伤情、医疗费用、工作损失等因素。建议受伤方及时向公交车公司提出索赔,并保留相关证据,如医疗记录、证人证言等。最终赔偿金额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或通过法律程序解决。请注意,此答案仅供参考,具体问题需咨询法律专业人士。
    结语
    公交车车门夹伤责任归属及赔偿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定夺。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被保险机动车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保险公司应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公交车公司作为运营者需承担一定责任,司机和乘客的过失可能会影响责任的分摊。建议受伤方及时向公交车公司提出索赔,并保留相关证据。赔偿金额将根据伤情、医疗费用等因素综合考虑,并通过协商或法律程序解决。具体问题请咨询法律专业人士。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一条 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二条 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
    人民法院应当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法律后果告知赔偿权利人,并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情况在法律文书中叙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九条 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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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5 22: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