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市电动车上牌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北京市电动车上牌需要的材料: 1、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外省市人员还需交本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非机动车来历证明,购车发票; 3、电动车销售保修登记单,第三联; 4、非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5、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6、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业务需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北京电动车上牌照需要的条件如下: 1、未纳入《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电动车,是不得登记上牌; 2、在《北京市非机动车的管理条例》中明确指出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需要取得电动自行车行驶证、车辆号牌后才可以上路行驶; 3、北京市要求电动车所有人在购车之日起的15日内,要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上牌,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相关资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发放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 因时间久远购车凭证或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丢失的,持身份证明并交验车辆后,可以到本市任一家非机动车登记站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业务。对于购车凭证和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均丢失的,持身份证明并交验车辆后,由交管部门核发临时标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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