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有港澳通行证应该怎么办理签注? |
释义 | 可以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澳门签注。 一、申请材料: 1、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 2、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二、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只受理经本人提出的赴港澳探亲签注申请,但申请人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 另外在同一受理部门、持用同一本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探亲签注的人员,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被委托人须提交委托书,交验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三、申请人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探亲签注,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五条,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定居,实行定额审批的办法,以利于维护和保持香港和澳门的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 第六条,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九条,内地公民因私事申请前往香港、澳门,须回答有关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一)交验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二)填写申请表;(三)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对申请人前往香港、澳门的意见;(四)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经批准前往香港、澳门定居的内地公民,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发给前往港澳通行证。持证人应当在前往香港、澳门之前,到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注销户口,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香港、澳门。 经批准短期前往香港、澳门的内地公民,发给往来港澳通行证。持证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并按期返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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