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继承开始后,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不继承;若无第一顺位继承人,则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同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的份额应均等。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人应以书面形式放弃继承,否则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在60日内表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继承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遗赠扶养协议按协议办理。 法律分析 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处理。在法定继承中,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的份额应该均等。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拓展延伸 遗产继承权放弃的法律程序 遗产继承权放弃的法律程序通常需要遵循一系列步骤。首先,放弃人需要向相关法院提出书面申请,明确表达放弃遗产继承权的意愿。其次,法院将审查申请并进行合法性审查。如果法院认为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将发出相关通知给其他相关方,如遗产执行人、其他继承人等。此外,放弃人可能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明、遗嘱等。最后,法院将作出最终裁决,确认放弃人的遗产继承权已经有效放弃。需要注意的是,放弃遗产继承权可能会对个人权益产生影响,因此在做出决定之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适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结语 遗产继承权放弃的法律程序需要明确的书面申请和法院的审查,以确保合法有效。放弃人应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通知其他相关方。最终,法院将作出裁决确认放弃人的遗产继承权已被有效放弃。在做出决定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适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