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起诉离婚我不出庭会怎样? |
释义 | 如果被起诉离婚不应诉的话,那么可能会失去为自身进行辩护的权利,同时也会放弃掉相应的诉讼权利。如果当事人被起诉,那么将会收到法院的传票以及应诉通知书。传票上记载了开庭的时间,应诉通知上记载了相关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如果当事人不去开庭,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负有赡养,抚与抚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是必须到庭的。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经法院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拘传。 但是离婚诉讼不属于这种类型,所以说当事人可以不去应诉。但是不去应诉的后果是不无法进行答辩,也无法向法官申请自己的权利,法官就可以根据对方当时人的陈述以及相关的证据,确认相关的案件事实。根据法院的认定做缺席作出判决。如果被告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被告未到庭的,视为对自己诉讼权利的放弃,依法应承担对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所以建议还是去应诉,陈述一下。 一般来说被起诉离婚不离怎么做: 如果被起诉离婚不想进行离婚的话,只需要向法院证明夫妻关系并没有破裂即可。起诉离婚后,另一方坚持不同意离婚的,并不会影响到法院的判决,如果离婚的理由充足的,法院会作出离婚的判决。但如果一方坚持要进行离婚的话,那么法院最终还是判定双方离婚的。如果在第一次起诉时没有判决离婚的话,当事人可以尽量在该期间内进行挽回。 离婚诉讼离婚的程序如下: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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