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诉讼开庭审理程序:1、开庭审理前的准备工作做好之后,法庭进入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1)当事人陈述;(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3)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4)宣读鉴定结论;(5)宣读勘验笔录。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证据,而且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2、法庭调查完结之后,是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3)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后,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