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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争议是什么
释义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在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或履行劳动合同中,就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的认定与实现所发生的争议。劳动争议是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利益冲突与失衡的具体表现。
    在劳动争议中,劳动争议当事人主要为以下几种:
    1、双方当事人,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2、共同当事人:
    (1)用人单位共同当事人:一般为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发包组织和承包单位;
    (2)劳动者当事人:劳动者10人以上且有共同诉求的群体。
    3、劳动争议代表人,劳动者10人以上且有共同诉求的,3-5人作为争议代表;
    4、劳动争议第三人,与劳动争议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相较于民事纠纷,劳动争议主要受理的范围: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十条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
    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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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4:3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