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理专利申请应当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并按规定缴纳费用。专利申请必须采用纸件形式或者电子申请的形式办理。申请人可以直接面交或通过邮寄的方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专利申请,也可以通过设在地方的代办处递交专利申请. 一、专利申请人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加快发明专利申请审查的要求 1.有特别好的市场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要求有发改委出具的证明; 2.涉及专利纠纷急需保护的,要求有受理专利纠纷的执法部门的证明; 3.涉及与外国企业合作开发项目的,要求有合同文本。专利申请并非逐级上报的,只有国家知识产权局才有资格受理和审批专利申请。企业和市民可直接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设在各省的代办处。发明专利在3种专利中保护期限最长,法律状态最稳定,所以审查授权也最慎重,需要经过初审、实质审查、公开公告等步骤。 二、专利法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六条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 第二十七条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 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