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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人不能办理失业证
释义
    没有就业要求的;失业登记时已有经济收入或经营活动收益的;准备到全日制学校学习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一、哪些情况停止享受失业保险
    符合以下情况停止享受失业保险:1、失业人重新就业的;2、应征服兵役的;3、移居境外的;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二、有哪些情形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单位,指机关、团体或属于一个机关、团体的各个部门;指数学方面或物理方面计量事物的标准量的名称。审核的意思是审查核实,多用于词条、图片、视频、链接等。领取失业金前需要办理领取失业金手续,是需要由原单位人员办理的。失业救济金的发放标准是相当于当地民政部门规定的社会救济金额的120%至150%。
    三、什么失业保险停保的原因不享受失业保险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1、重新就业的;2、应征服务兵役的;3、移居境外的;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职业介绍机构介绍的工作的;7、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可以到常住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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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8:3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