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低保户口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
释义 | 低保需要的材料有: (1)低生活保障申请及授权书; (2)申请低保家庭经济状况声明书;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残疾人还应当提供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 (6)申请人或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属于法定劳动年龄的需提供务工单位收入证明; (7)有村(居)分红的家庭成员需提供村居股份分红证明; (8)在校学生需学生身份证明; (9)患有严重疾病的应当提供疾病证明; (10)申请人免冠近期1寸彩色照片1张; (11)银行账号复印件(农商行); (12)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申请低保标准是: 1、申请低保户的标准主要是当事人具有非农业户口,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或者当事人具有农业户口,其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3、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遵循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的原则,坚持国家保障与社会帮扶相结合、鼓励劳动自救的方针。 低保申请书的书写格式是什么? 1、开头居中写“低保申请书或申请书”; 2、靠左顶格写称呼,如“尊敬的领导或团体”; 3、介绍自己及家庭成员情况; 4、重点写清楚家庭成员情况、收入状况、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主要劳动者残疾、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所居市城镇低保线等情况; 5、态度诚恳的请求批准; 7、落款:申请人,申请时间等。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第七条 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管理审批机关为审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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