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民法院法官助理管理办法 |
释义 | 法律分析:为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合理配置审判资源,建立科学的司法分工和协作工作关系,实现对法官助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审判工作效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及其他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法律依据: 《楚雄市人民法院法官助理管理办法》一、法官助理的性质是法官辅助人员,不享有审判权。法官助理在法官的安排和具体指导下进行审判工作中的程序性工作和其他辅助性工作,使法官能专心致力于“审理”与“判决”工作。 二、法官助理是法官人选的培养和储蓄基地,为选任法官提供人才储备。 三、本院根据各审判业务庭法官数量按1:1的比例配备法官助理;工作业务量大的审判业务庭,本院视具体情况加配1—2名法官助理,完成综合性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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