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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农村路灯需要村民掏钱吗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公共基础设施,按理来说应该由集体出钱,这个在政府收支上有个典型的路灯效应,搭便车现象。但是有存在这样的情况,如果是全由政府出钱的话,个人就不会去爱护,可能灯安了没多久就遭到破坏。所以建议政府安装,看护责任到家。
    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九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的原则。
    第二十条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照下列规定分摊:
    (一)商品住宅之间或者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二)售后公有住房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其中,应由业主承担的,再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三)售后公有住房与商品住宅或者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先按照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到各相关物业。其中,售后公有住房应分摊的费用,再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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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3:3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