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房屋所有权证:在房地产登记职责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划归自然资源部门之前,由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的确认房屋产权的证书。 2、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登记职责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划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由不动产登记部门颁发的确认房屋产权的证书。 3、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人与前卖方或房地产开发企业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 4、购房发票及契税票:房屋所有权人购买该房屋缴税时,由税务部门开具的房款发票或契税发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二百九十八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