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团购费只有收据能退嘛 |
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还没有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就可以要求退还团购费。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所谓购房团购,规范的说是指一定数量的购房者自发组团或者在团购组织的安排下,由选出的代表或者单位,与开发商多次协商,最终在一时间段内以低于散户市场成交价格签订《合同》的一种消费过程。对开发商而言主要是带来了大量的成交,对客户而言主要是得到了实惠,属于一种双赢的营销模式。目前,房地产团购主要是以网络公司或专门的房地产营销公司为平台结构订立团购协议的模式。团购买房有以下几种方式:1、自行组团购房,首先要做好选盘与踩盘的准备,召集团员参加,团长需与开发商沟通和协商。2、可以在专业的团购网站团购,针对某些楼盘进行团购。3、开发商活动:淡市上升或回笼资金,会有大幅优惠,持续推广,促成短期内大销。4、中介团购:还可以在中介机构团购,有专业的律师指点,中介提供组织服务,集体看房、评房、团购,提高团购成功率。通常团购买房时,业主们具有强烈的购买意愿或需求,能提升与商家的议价力,最大程度地获利,在价格上能得优惠,这也是一种不错的购房方式。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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