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户口销户需要什么材料
 1、户口销户需要以下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
 (2)由物业管理部门出具实际入住证明;
 (3)身份证、户口簿及原户籍地派出所户籍证明;
 (4)《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5)购房合同及全额发票;
 (6)原来的户口本。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二、销户口需要什么条件
 销户口需要以下条件:
 1、公民死亡;
 2、公民户口迁出本辖区,注销原户口;
 3、退出中国国籍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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