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只要狱警有需要就要随时检查。 1、看守所收押人犯时,看守干警必须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严防不利于看守所安全的物品带入监室。 2、收押人犯时应当进行讯问,填写《收押人犯登记表》。 3、收押人犯必须由二名以上工作人员执行。对女性人犯的人身检查,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4、为了防止传染性疾病的发生和蔓延,同时,对身上有伤的要记录在案,对有重大疾病的不予收监。 一、进看守所手机能不能带 根据《看守所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非日常用品应当登记,代为保管,出所时核对发还或者转监狱、劳动改造机关。违禁物品予以没收。发现犯罪证据和可疑物品,要当场制作记录,由人犯签字捺指印后,送案件主管机关处理。进看守手机怎么处理的问题,需要分情况讨论。如果手机作为犯罪工具,则会予以没收,经法院判决后上交国库。若手机不作为犯罪工具,将会由办案单位或者看守所代为保管,在合适的时间通知家属领回或者出所时发还。 二、看守所放人会不会通知家属 看守所放人不会通知家属,看守所放人不会提前一天通知家属,法律没有这样的规定。是提前一天通知被看守人员,被看守人员才能告知家属。或者家属自己询问看守所。 看守所是对罪犯和重大犯罪嫌疑分子临时羁押的场所。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人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人犯进行教育;管理人犯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以免犯罪人嫌疑人逃跑、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看守所,是对犯罪分子和重大犯罪嫌疑分子羁押的场所。中国劳动改造机关的一种。关押处在侦查、预审、起诉、审判阶段的未决犯。对案情重大或涉及国家机密的人犯应单独羁押;对同案犯、男女犯、逮捕犯与拘留犯应分别羁押。在不妨碍侦查、审判的情况下,应组织人犯进行适当劳动。对于判处有期徒刑在1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管教队执行的罪犯,也可以交由看守所监管。这部分已决犯应与未决犯分别关押,凡有劳动能力的都要参加生产劳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六条 看守所设所长一人,副所长一至二人;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看守、管教、医务、财会、炊事等工作人员若干人。看守所应当配备女工作人员管理女性人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六条 看守所设所长一人,副所长一至二人;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看守、管教、医务、财会、炊事等工作人员若干人。看守所应当配备女工作人员管理女性人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