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我国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政策,宅基地申请是以户为单位的,户内所有家庭成员对宅基地享有同等的使用权。在宅基地确权时,不动产权证书上,除了可以写户主之外,还可以写“共有人”,原则上,只要是在户口上的成员,就都能写进“共有人”。所以,如果两兄弟户口在一起,共用一处宅基地的话,完全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每户居民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如果结婚以后,和他父母分户,也就是“分家”,建立单独户口本,就可以算是一户,就应该有自己的宅基地。我国法律规定一户只能有一个宅基地,如果原本属于同一户宅基地的家庭成员由于结婚等需要分户的,可以乡村集体申请分户并另外申请宅基地。如果原本属于同一户宅基地的家庭成员由于结婚等需要分户的,可以乡村集体申请分户并另外申请宅基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