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2016年4月1日起, 杭州 市调整了提取 住房公积金 的租房标准,提取上限由每人500元/月提升为每人1000元/月,并实行分段计算,即4月1日前额度标准按每人500元/月,4月1日后按每人1000元/月确定。以每户家庭2人计算,每年最多可提取住房公积金2.4万元。此外,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 公积金 用于租房的条件: 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条件是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含主 城区 、 萧山区 、 余杭区 、 富阳区 )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如果是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提供 租赁合同 、租金缴纳凭证;租住其他住房的,需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在本市的 无房证明 。 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的流程: 1、职工填写《杭州市 住房公积金提取 申请表》,持本人身份证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向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业务网点申请办理提取手续。 2、住房公积金提取由职工本人办理,也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代为办理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 身份证 、委托提取 公证 书、委托人有效关系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3、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即时办妥提取手续;情况特殊需核实的,由公积金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办妥提取手续或告知不予提取的原因。 满足提取条件的杭州市民,可以携带相关的资料去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