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络赌博立案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网络赌博罪的定罪标准: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累计五万元以上或抽头渔利累计五千元以上,应立案。通过计算机网络赌博,赌资可按点数乘以金额认定。多次参与赌博但输赢不大,不以赌博为生活或主要经济来源,或提供赌场、赌具但未渔利者,不构成赌博罪。情节严重者可依《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 法律分析 网络赌博,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或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的,应当立案。 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对于虽然多次参加赌博,但输赢不大,不是以赌博为生活或主要经济来源的;或者行为人虽然提供赌场、赌具,本人未从中渔利的,都不能认定赌博罪。其中情节严重的,可按《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理。 拓展延伸 网络赌博立案标准如何确保公正与合法? 网络赌博立案标准的确立旨在确保公正与合法性。首先,立案标准应考虑相关法律法规,如《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明确网络赌博的违法性质。其次,立案标准应包括对涉案资金流转、参与人员、技术手段等方面的综合评估,确保立案决策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同时,相关机关应建立严格的立案程序,确保立案过程公开透明、程序合法。此外,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共同打击网络赌博犯罪,确保立案标准的有效执行。通过以上措施,网络赌博立案标准能够更好地维护社会公正与法治原则。 结语 网络赌博立案标准的确立旨在确保公正与合法性,需要综合考虑相关法律法规、资金流转和参与人员等因素。同时,建立严格的立案程序和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是必要的。只有通过这些措施,才能更好地打击网络赌博犯罪,维护社会公正和法治原则。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四十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二)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 (三)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五)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以营利为目的,以赌博为业的,应予立案追诉。 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 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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