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育登记证明怎么办理 |
释义 | 开处生育证明的流程:1、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等;2、把准备好的证件带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填写计划生育的审核表;3、填写好计划生育审核表经村、居委会盖章之后,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加盖公章;4、申请人就证件材料和计划生育审核表到当地的计生办服务室开取生育证明。 一、生育证明办理条件: 1、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怀孕后至生育后半年内主动申报), 2、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均未生育子女,拟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 3、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拟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4、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 二、生育证明办理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村民或者居委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证明; 3、两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4、已经生育的应当提交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证明;计划外生育的应当提交处理执行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九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1、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2、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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