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互联网法院有几个 |
释义 | 互联网法院有3个。 2017年8月18日,杭州互联网法院正式成立。2018年9月9日、9月28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先后成立。截至2019年10月31日,三家互联网法院共受理互联网案件118764件,审结88401件,在线立案申请率为96.8%,全流程在线审结80819件,在线庭审平均用时45分钟,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约38天,比传统审理模式分别节约时间约3/5和1/2,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8%。法院通过电话、邮箱、微信、短信、公众号等在线送达文书96857次。 人民法院以及基层人民法院的基本职能是: 1、审判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 2、通过审判活动,惩办一切犯罪分子,解决民事纠纷; 3、保卫无产阶级专政制度,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 4、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 5、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6、保障国家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综上所述,互联网法院开辟了互联网时代司法发展的全新路径,标志着我国互联网司法探索实践正式制度化、系统化。三家互联网法院利用自身组织优势、政策优势、技术优势和人才优势,充分发挥互联网司法“试验田”和“样板间”作用,在案件审理、平台建设、诉讼规则、技术运用、网络治理等方面,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取得显著成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三条 人民检察院依照宪法、法律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设置。 第四条 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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