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关键看是否是全款出资,还得考虑房屋的登记情况。 如果是全款出资,房屋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离婚时,房屋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与女方无关。 如果男方父母只是出了首付,贷款购买房屋的,不论房屋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女方一人名下还是双方名下,该房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有权要求分割该房屋。只是双方分割的比例可能会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婚姻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参考意见 二十七、【婚后父母部分出资购房的认定】 婚后由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偿还余款的,不属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的情形,该不动产应作为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时综合考虑出资来源、装修情况等因素予以公平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