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没工作了 抚养费 |
| 释义 |
法律主观: 一、没有工作抚养费怎么给 抚养费由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给付,如果给付抚养费的一方有固定收入,抚养费应为其月总收入的20%--30%,若需要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抚养费,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如果给付抚养费的一方无固定收入,抚养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对于没有工作的给付人应当考虑到其自身的情况,适当调整给付的比例,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按照其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按比例确定给付人支付抚养费的数额。 二、抚养费的内容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三、一次性支付子女抚养费应满足的条件 抚养费,是指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依法应当承担的子女生活、教育等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也就是说,抚养费的支付以定期给付为原则,一次性给付为例外。对于没有工作的给付人应当考虑到其自身的情况,适当调整给付的比例,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按照其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按比例确定给付人给付抚养费的具体数额。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九条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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