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析产房屋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析产房屋需要的手续,具体如下: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 2、办理抵押权银行规定的事项;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到房管局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手续; 5、领取新房产证和他项权证。 析产又称为财产分析,是指财产共有人通过协议的方式,根据一定的标准,将共同的财产予以分割,使其分属各共有人所有。房屋析产一般发生于离婚、分家、继承和共同买房等民事关系上,公民死亡后,共同生活人或者财产共有与继承人就财产如何处理,根据法律相关解释,一般需要先析产后继承。 房子析产情况如下: 1、某个单位拥有大宗房地产,但因种种原因进入法院拍卖程序后,有多个受益人,将土地或者厂房进行按套析产,分给多个受益人。 2、有一个大家族原来有一套四合院,房子是父亲的,四合院拆迁有五套房,后来父亲的五个儿子通过析产协议都分到一套房,父亲产权分割为五份。 3、比如夫妻双方共有两套房,两套房都是夫妻双方共有名字,后来夫妻离婚了,他们通过离婚协议析产一人分割得一套房产。 离婚房屋析产登记所需要的证件有: 1、房屋所有权证;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协议离婚需提供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3、房改房提供原购房契约复印件核对原件; 4、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如双方未通过法院离婚,则2003年10月1日以后协议离婚的双方到场确认离婚协议及提供离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双方不能同时到场办理的离婚协议书还需提交公证书; 5、房屋所有权证附图、登记表复印件。如果证中没有图的可不提供,登记表不复印原产权人姓名; 6、私有平房还需提供测绘部门提供的测绘图、表两份。其中一份在受理窗口提交,另一份在领取新房产时在制证窗口提交,由工作人员直接粘贴在房屋所有权证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零六条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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