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质监局全称是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是国家职能部门之一,国家设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1年与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并成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正部级。 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能包括: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2、负责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和行政执法。 3、负责质量工作的宏观指导。研究制定本市质量发展的战略;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 4、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省质监局部署的产(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省质监局批准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调解和处理质量纠纷。 5、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宣传贯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并实施监督;负责农业标准化的实施及其示范区工作;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法律依据: 《标准化法》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政府质量技术监督局,可以根据需要设置检验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检验机构,对产品是否符合标准进行检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