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在 长春 地区申请 结婚登记手续 ,要携带国家规定的材料,向婚姻登记处办理工作人员审核之后,认为符合条件规定的询问当事人的 结婚 意愿并核查身份以及其他相关事项。关于长春民政局 结婚手续 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长春民政局结婚需要什么手续 1.申请双方携带国家规定的材料提出申请; 2.工作人员审核材料,材料合格的进行受理,不合格不受理; 3.审核条件是否符合规定,符合规定的,询问当事人结婚意愿,计算机核查身份,并对比证件真实性,不符合规定的,打印《不予办理 结婚登记 通知书》。 4.颁发 结婚证 并归档。 二、长春民政局结婚登记地点( 朝阳区 ) 长春市 朝阳 区 延安 大街1149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婚姻登记处专业综窗1-7号。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6:30( 法定节假日 除外) 三、长春民政局结婚登记法律规定 《 民法典 》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法定结婚年龄 】 结婚年龄 ,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结婚是需要慎重办理的,双方如果要申请结婚登记,首先要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然后要向婚姻登记处提交申请,符合条件规定的可以在现场拿到结婚证。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网做一对一的 法律咨询 。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 法规 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