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成立公司分公司的相关建议 |
释义 | 成立分公司的注意事项:1、分公司无需注册资金,经营资金由总公司提供;2、分公司名称需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的名称;3、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越总公司;4、分公司注册地址必须为办公楼;5、分公司财务核算一般为非独立核算;6、分公司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7、外资分公司需到注册地所属工商局登记。未按法律规定登记的分公司将受到处罚。 法律分析 分公司是受母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母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我们一起来看成立分公司的注意事项。 1、分公司注册资金 分公司由母公司申请设立,不涉及注入注册资本这一环节。分公司的经营资金由总公司供给,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2、分公司名称核准 只需在总公司的名称之后加上分公司的名称即可,通常可表述为: ①总公司名称+地域+分公司 ②总公司名称+第一分公司等 3、分公司经营范围 分公司经营范围内容不得超越总公司经营范围。 分公司注册地址 分公司注册地址必须为办公楼,不得使用住宅或商住楼进行注册。 4、分公司财务核算 同一地区分公司成立后,会计核算方式一般由税务机关核定为非独立核算,不具备开局发票资格。外地公司上海分公司,可向税务部门申请独立核算或非独立核算,并可申请增值税资格。 分公司民事责任承担 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并且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外资分公司审批 直接到注册地所属工商局进行登记(特殊行业除外)。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的,或者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名义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缔,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结语 分公司作为母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母公司承担。分公司注册资金不需要注入,由母公司提供经营资金。分公司的名称核准只需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名称。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越总公司。分公司注册地址必须为办公楼。分公司财务核算一般为非独立核算,不具备开具发票资格。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自己的章程和决策执行机关。外资分公司需到注册地所属工商局登记。违法冒用分公司名义将受到罚款和取缔等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2009修正):第三章 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八条 企业必须保证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对用户和消费者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2009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六条 企业实行承包、租赁经营责任制的,除遵守本法规定外,发包方和承包方、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义务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联营企业、大型联合企业和股份企业,其领导体制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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