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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昆玉高速货车限行时间
释义
    每日7时至22时或者每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2022昆玉高速小货车禁行时段每日7时至22时核定载质量1000千克(含)以上的载货汽车不得驶入昆玉高速公路鸣泉立交至大渔立交段主线。每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核定载质量1000千克(不含)以下的载货汽车不得驶入昆玉高速公路鸣泉立交至大渔立交段主线。
    限行区域
    一、核定质量1000千克(不含)以下的载货汽车:
    1.每天7:00至22:00:
    二环(含)以内区域道路;
    呈贡区石龙路(不含)、春融东路(含)、祥和街(含)、景明北路(含)、新北路(含)、梁王路(不含)、锦绣大街(含)、春融西路(含)所围合的区域以内道路。
    2.每天7时至9时、17时至20时:
    昆玉高速公路鸣泉立交至大渔立交段主线
    二、核定载质量1000千克(含)以上的载货汽车以及牵引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农用车、挂车、吊车、轮式自行机械车等专项作业车:
    1.全天24小时:
    二环(含)以内区域道路以及彩云路主道、滇池路、环湖东路(庄稼塘立交至驼峰街);
    2.每天7:00至22:00:
    彩云路辅道,呈贡区聚贤街、春融东路、春融西路、景明南路、景明北路;呈贡区石龙路(不含)、春融东路(含)、祥和街(含)、景明北路(含)、新北路(含)、梁王路(不含)、锦绣大街(含)、春融西路(含)所围合的区域以内道路;东绕城高速(不含)、西北绕城高速(不含)、昆安高速(高_立交区至和平村收费站,不含)、绕城高速内环中线(不含)围合的区域以内道路;昆玉高速公路鸣泉立交至大渔立交段主线。龙泉路(不含)、北辰大道(金色大道)〈含〉、穿金路(不含)、沣源路(不含)围合区域以内道路。
    三、自2021年11月6日开始至2022年4月30日,核定载质量1000千克(含)以上的载货汽车以及牵引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挂车、吊车、轮式自行机械车等专项作业车,全天24小时不得进入穿金路(不含)、沣源路(不含)、龙泉路(不含)、金色大道(含)、北辰大道(含)围合区域以内道路行驶。
    限行规则
    一、核定质量1000千克(不含)以下的载货汽车
    限行区域一:
    1、二环(含)以内区域道路
    2、呈贡区石龙路(不含)、春融东路(含)、祥和街(含)、景明北路(含)、新北路(含)、梁王路(不含)、锦绣大街(含)、春融西路(含)所围合的区域以内道路。
    对应限行规则:每天7:00至22:00,核定质量1000千克(不含)以下的载货汽车不得在限行区域行驶。
    限行区域二:
    昆玉高速公路鸣泉立交至大渔立交段主线
    对应限行规则:每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核定载质量1000千克(不含)以下的载货汽车不得驶入昆玉高速公路鸣泉立交至大渔立交段主线。
    二、核定载质量1000千克(含)以上的载货汽车以及牵引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农用车、挂车、吊车、轮式自行机械车等专项作业车
    限行区域一:
    不得在二环(含)以内区域道路以及彩云路主道、滇池路、环湖东路(庄稼塘立交至驼峰街)行驶。
    对应限行规则:限定车辆全天24小时不得在以上限行区域行驶。
    限行区域二:
    1、彩云路辅道,呈贡区聚贤街、春融东路、春融西路、景明南路、景明北路;
    2、呈贡区石龙路(不含)、春融东路(含)、祥和街(含)、景明北路(含)、新北路(含)、梁王路(不含)、锦绣大街(含)、春融西路(含)所围合的区域以内道路;
    3、东绕城高速(不含)、西北绕城高速(不含)、昆安高速(高_立交区至和平村收费站,不含)、绕城高速内环中线(不含)围合的区域以内道路。
    4、龙泉路(不含)、北辰大道(金色大道)〈含〉、穿金路(不含)、沣源路(不含)围合区域以内道路。
    5、昆玉高速公路鸣泉立交至大渔立交段主线
    对应限行规则:每天7:00至22:00,核定载质量1000千克(含)以上的载货汽车不得在以上道路行驶。
    三、注意事项
    确因需要进入上述限行区域从事城市基本生产、生活保障的受限车辆,应当按照《昆明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违反上述限制通行规定的,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昆明市公安局将依法予以处罚。
    四、自2021年11月6日开始至2022年4月30日,核定载质量1000千克(含)以上的载货汽车以及牵引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挂车、吊车、轮式自行机械车等专项作业车,全天24小时不得进入穿金路(不含)、沣源路(不含)、龙泉路(不含)、金色大道(含)、北辰大道(含)围合区域以内道路行驶。
    法律依据
    《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五十条第二款: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重型、中型载货汽车除超车外,应当靠道路最右侧行车道或者慢车道行驶。
    违反上述规定的,交警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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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7 19:3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