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杭州公积金提取一年提取几次 |
释义 | 杭州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分不同情况,提取额度次数也各不相同,具体如下: 1、还房贷提取公积金,每月可提取1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一年最多提取12次。 2、购房一次性付款提取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额提取1次住房公积金,一年最多提取4次。 3、自建、大修自住房、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一年可提取1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支出。 4、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全额提取1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 住房类: 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自住 1、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本人及配偶个人账户内的余额。 2、租赁其他住房的,自2016年4月1日起,最高提取额度为每人1000元/月,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限额不超过12个月。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1、贷款首付提取:提取金额截止签订购房合同当月的个人账户余额,个人账户余额超过首付款金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 2、还贷期间提取:提取金额为截止最近还款月(以还款凭证记载最近一笔还款的月份为准)的个人账户余额,且不得超过上次提取月至最近还款月期间的还本付息额,超过的按实际还本付息额提取。 3、贷款还清提取:提取金额截止贷款还清当月的个人账户余额,个人账户余额超过还清金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4、职工申请办理住房补贴提取业务的,参照执行,提取额度与住房公积金合并计算。工龄未满20年的,在提取一次性住房补贴时,单位应按借款协议书核定提取金额。 5、职工本人账户余额不足上述提取限额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在限额内按规定申请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限额。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