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不一样。 转继承 ,是 继承人 继承 了被继承人的财产后,对财产还未进行分配时死亡,其应该继承的份额转由其继承人继承。 代位继承 是指,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继承人的晚辈直系亲属代位继承其应该继承的份额。一、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二、继承的内容不同。三、继承人的范围不同。代位继承只能发生与被继承人有直系血亲或拟制血亲的子女范围内,如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且不受辈份限制,均可成为代位继承人;转继承人却不仅限于有直系血亲或拟制血亲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范围内。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