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婚结婚后房产证加一方名字.有法律效力吗 |
释义 | 你好,关于你咨询的房产证加名一事,首先登记后就会发生法律的效力,因为根据我国法律,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需要依法登记才能发生效力。 但对于房产的分割问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第一,若该房为一方在婚前支付全款购买,婚后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可能会被认定为赠与行为,夫妻将共有该房屋,但具体分割,法院会根据实际贡献大小等因素确定份额,但是若认定为彩礼或者附义务的赠与,将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返还。 第二,若该房属于婚前付首付,婚后加名,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会按照夫妻共有财产分割。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209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民法典》第661条: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663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民法典》第1063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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